长质监局特便函[2007]013号
关于暂停宁乡信义液化气公司液化气充装的通知
宁乡信义液化气公司: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及《湖南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局6月7日现场检查确认你公司液化气站,发现存在下列安全问题:
1、压力容器未进行年度定期检验;
2、压力表、安全阀未进行定期检验,超期使用;
3、在充装台发现有充装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气瓶行为;
4、公司股东纠纷,导致安全管理混乱。
为确保气站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于2007年6月7日向你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停产整改、暂停液化气充装。
希你公司做好暂停液化气充装后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以书面材料将整改情况报我局。经我局现场确认整改合格后,将解除强制关闭措施,恢复你公司液化气充装。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抄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沙市人民政府
抄送:宁乡县人民政府、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宁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宁乡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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