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质监特函[2007] 54号
关于开展起重机械制造、电梯安装
结构焊工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开发区分局,各起重机械制造、电梯安装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条例》及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的规定,为确保起重机械制造、电梯安装焊接质量,加强对此类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环节结构焊接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我局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对起重机械制造、电梯安装的结构焊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我局特设处联系。
一、各起重机械制造、电梯安装单位应认真执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积极主动与长沙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新沙锅炉厂焊工考委会联系结构焊接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事宜,及时组织结构焊接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核。
二、结构焊培训人员规定如下:
⑴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应根据《机电类特种设备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的要求,确定结构焊接培训人员;
⑵电梯安装单位应至少培训2名以上结构焊工。
三、长沙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新沙锅炉厂焊工考委会应按《起重机械制造、电梯安装单位结构焊培训分工》(见附件)开展培训,参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制定结构焊工培训考核细则、工作方案,报我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针对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结构焊工培训人员较多的特点,各焊工考委会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主动与企业协商衔接培训工作计划,在确保结构焊工培训质量及企业生产前提下,可采取上门集中设点培训方式。
五、经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的结构焊工,由焊工考委会将《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和《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报我局特设处,经审核后签发焊工合格证。
六、自2007年12月1日起,起重机械制造、电梯安装的结构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我局签发的结构焊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结构焊接作业。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构制造、安装履行监督检验工作时,应按照监督检验规程规定,检查核实焊接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凡由无证或有效期过期的焊接作业人员焊接的特种设备,不得签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
七、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或有效期过期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及其所属单位,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起重机械制造、电梯安装单位结构焊培训分工
联系方式: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 罗柳青 8635326
长沙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肖汉伟 5041725
湖南省新沙锅炉厂 陈文刚 8669061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