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质监特发[2009] 57号
关于开展“五·一”节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
通 知
各县(市)局、市局开发区分局、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贯彻省局、市政府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五·一”节期间重要公共场所的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局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4月20日起,对全市旅游景区、宾馆、大型商场等重要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特别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进行节前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监察责任,加强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局、市局开发区分局要按照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加强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工作,狠抓落实。要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安全监察人员全力以赴,稽查执法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以及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安全发展、节能发展尽职尽责。
二、突出检查重点,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各县(市)局、市局开发区分局要根据“五·一”节期间游客出行量不断增加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方案,突出重点,细化检查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开展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在用设备未依法登记、未按期定检、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要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全面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和应急救援的投入,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要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做好事故应急预案。要确保在用设备依法登记、依法定检,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三、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各县(市)局、市局开发区分局要充分利用“五·一”节期间群众购物、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客流大的时机,大力开展新《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意识、节能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出全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广泛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氛围。
四、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检查实效
各县(市)局、市局开发区分局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在“五·一”节期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按规定及时签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加强值班,坚持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各县(市)局、市局开发区分局在节假日期间要切实落实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做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信息。
各县(市)局、市局开发区分局应于2009年4月22日前和2009年4月30日前将安全检查方案和安全检查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市局特设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五·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五·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佘曼云
副 组 长:文琼山 王斯谷
成员单位:市局特设处、市局开发区分局、各县(市)局、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二、时间安排
2009年4月23日至2009年4月30日。
三、检查重点
1、宾馆、酒店的锅炉、电梯;
2、大型商场、超市的电梯;
3、公园、游乐场所的游乐设施、客运索道。
四、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特种设备是否超期未检或超期使用;
3、特种设备是否依法登记;
4、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是否悬挂在设备醒目位置;
5、特种设备使用状况,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2、检查人员应带好执法证件和文书,检测人员带好检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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