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质监特函[2009] 77号
关于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各区分局(监管组),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09]13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三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国庆60周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详和愉快的国庆长假。市局决定从9月1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为期40天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此次安全大检查有关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做好国庆60周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站在讲政治、促稳定、保民生的高度,把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结合《长沙市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长质监特发[2009]118号)的工作部署,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安全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三、突出重点,强化保障
根据“确保重点、全面防范”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思路,市局将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范围划分为两大区域,一是“核心区”,重点是省、市政府举行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会场、晚会、五星级酒店及市内五区的公园景区等重要场所(或政府指定的其他重要场所);二是“外围区”,即“核心区”之外的四星级以上酒店、大型商场、液化气储备站、天然气门站、CNG加气站、重点工程项目工地。
全局系统国庆特种设备安保工作目标务必做到:重点保障“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外围区”不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全市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确保对国庆活动场所、大型游乐场所、公园景区、宾馆酒店、大型购物商场和危险化学品气体充装、液化气储备站、天然气门站、CNG加气站、重大工程项目工地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认真落实检验工作“三确认”责任。对“核心区”在用特种设备,完成定期检验半年以上的(4月30日之前已实施定期检验的),务心在9月25日之前再进行一次免费保障性检查;检验周期在8月31日之后的,应提前实施定期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监察机构报告。
四、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要以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把安全检查与正在开展的“质量和安全年”、特种设备“三项行动”、特种设备五个专项整治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五、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从9月1日开始到10月10日期间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特护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特护期的工作要求,加强值班备勤,坚决落实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动态,及时组织协调处理出现的问题,及时维护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秩序。对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每天16时前要向市局特设处报告当天的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
组别 |
单位 |
检 查 分 工 |
责任人 |
|
第
一
组 |
市
局
特
设
处 |
1、市区范围内液化气、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2、中油长沙计量站;长沙新奥公司天然气门站、调压站、河西储备站;
3、CNG汽车加气站。 |
廖海燕 |
|
1、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
2、大型购物商场。 |
杨 忠 |
|
1、政府机关办公楼、庆典活动场所;
2、公园景区、潇湘嘉年华;
3、长沙电厂、黑縻峰抽水蓄能电站、长沙新港;
4、重点建设工程。 |
沈明军 |
|
1、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监督抽查。 |
余江涌 |
|
第
二
组 |
长
沙
县
局 |
1、辖区内液化气、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2、危险化学品自供单位
3、宾馆酒店、大型商场;
4、高层住宅小区;
5、辖区内旅游景区。 |
易 翔 |
|
第
三
组 |
望
城
县
局 |
1、辖区内液化气、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2、高层住宅小区;
3、望城新华联燃气公司门站、湖南华油长沙地区计量站; |
邓 敏 |
|
第
四
组 |
浏
阳
市
局 |
1、辖区内液化气、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2、宾馆酒店、大型商场、高层住宅小区;
3、浏阳中油管道燃气公司、浏阳华燊燃气公司;
4、辖区内公园、旅游景区。 |
吴宏亮 |
|
第
五
组 |
宁
乡
县
局 |
1、辖区内液化气、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2、高层住宅小区;
3、湖南中油城市燃气公司门站。 |
刘志强 |
|
组别 |
单位 |
检 查 分 工 |
责任人 |
|
第
六
组 |
开
发
区
分
局 |
1、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自供单位;
2、高层住宅小区;
3、配合市局检查长沙新奥公司河西储备站。 |
胡湘林 |
|
第
七
组 |
芙
蓉
区
分
局 |
1、高层住宅小区;
2、配合市局检查宾馆酒店、大型购物商场。 |
朱玉平 |
|
第
八
组 |
雨
花
区
分
局 |
1、高层住宅小区;
2、配合市局检查宾馆酒店、大型购物商场;
3、配合市局检查湖南省植物园潇湘嘉年华。 |
黄振茂 |
|
第
九
组 |
开
福
区
监
管
组 |
1、高层住宅小区;
2、配合市局检查宾馆酒店、大型购物商场;
3、配合市局检查湖南烈士公园、长沙世界之窗、长沙新港。 |
胡建军 |
|
第
十
组 |
天
心
区
监
管
组 |
1、高层住宅小区;
2、配合市局检查宾馆酒店、大型购物商场;
3、配合市局检查长沙南郊公园。 |
杨学工 |
|
第
十
一
组 |
岳
麓
区
监
管
组 |
1、高层住宅小区;
2、配合市局检查宾馆酒店、大型购物商场;
3、配合市局检查长沙岳麓公园。 |
张志宇 |
|